美團的所作所為曝光之后,全網出離憤怒了。
問美團這么幾個問題,你們能夠怎么回答呢?在電視上都市公開說,470萬外賣騎手和美團只是合作關系,不是雇傭關系。
為騎手買社保,合情合理合法,剝削騎手保險費,欺騙騎手每日繳費3元,建議政府部門處罰美團十倍償還被壓榨的保險費。既然是合作關系,又不是員工。你平臺憑嘛扣騎手的超時費?既然扣了錢,就得承擔責任。 既然你美團說是合作,請問騎手為什么必須穿美團統一制服,還要檢查扣錢,如果是合作,合同條款如何約定的,不是美團給錢的么,騎手在做廣告,廣告費呢?其次,如果是合作,餐廳不是美團的,超時罰款的來源是什么?凡事總講冤有頭,債有主吧,你美團哪來的權力罰款?
如果是合作,雙方就應該是平等的呀,就是騎手想接單就接單,不接受美團的強制派單,也不用被美團罰款,但美團并不是,作為騎手,每天都是要按美團外包的公司制定的時間上下班進行跑單呀,眾包的也就算了,專送這一塊實質上就是勞務關系,不給交社保就違法的,甭管他說什么都是外包的,實質上的勞務關系一旦構成,就算是外包,美團也得讓外包的公司給騎手們繳社保。
